詳細問題:1、根據《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》(HJ819-2017)要求,第4.3條,在企業進行排污許可自行監測過程中,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,利用自有人員、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,也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代為開展自行監測。企業內部自建有檢測實驗室,監測人員滿足第6.3條要求,實驗室均符合自行監測相關要求,是否可以開展自行監測?檢測數據結果和相關配套采樣、分析數據記錄是否被認可?
2、根據《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》(HJ819-2017)要求,第4.5條,排污單位應做好與監測相關的數據記錄,按規定進行保存。第7.1條,信息記錄的所有內容(手工監測記錄、采樣記錄、樣品保存和交接記錄、樣品分析記錄、質控記錄等)。企業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進行監測,一般只存檔檢測報告,是否需要企業對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存檔?具體要存檔哪些?
答:問題1.根據《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》(HJ819-2017)的規定,排污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、場所和設備開展自行監測,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做好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,并做好與監測相關的數據記錄,按規定進行保存,依據相關法規向社會空開監測結果。問題2.排污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代為開展自行監測,被委托的檢測機構應根據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》中“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對檢驗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保存,保證其具有可追溯性。原始記錄和報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”的規定做好原始記錄和報告的歸檔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