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印發《廣東省涉揮發性有機物(VOCs)重點行業治理指引》的通知
粵環辦〔2021〕43號
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:
為依法推進揮發性有機物(VOCs)科學精準治理,進一步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,根據工作需要,我廳認真梳理了近年來國家和省關于VOCs治理相關要求,組織編制了《廣東省涉VOCs重點行業治理指引》,現印發給你們。請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涉VOCs重點監管企業對照治理指引編制VOCs深度治理手冊,查漏補缺,整改提升,推進企業高效治理,非重點監管企業參照執行。在實施過程中,如有問題,請逕向我廳反映。
附件:廣東省涉揮發性有機物(VOCs)重點行業治理指引.pdf
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
2021年6月30日